松江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松江区,位于上海市西南部,历史文化悠久,有着“上海之根” 的称呼。位于黄浦江上游,东与闵行区、奉贤区为邻,南、西南与金山区交界,西、北与青浦区接壤;区境南北长约24千米,东西宽约25千米。总面积605.64平方千米。截至2016年底,全区辖6个街道、11个镇:岳阳街道、永丰街道、方松街道、中山街道、广富林街道、九里亭街道、泗泾镇、佘山镇、车墩镇、新桥镇、洞泾镇、九亭镇、泖港镇、石湖荡镇、新浜镇、叶榭镇、小昆山镇。松江区主要河流有流贯南境的黄浦江,以及淀浦河、泗泾塘等。工业以机械、轻纺、冶金、化工、电子、食品等行业为重点。国家商品粮基地和上海市副食品基地之一。特产有“四鳃鲈鱼”等。沪杭铁路、沪昆高速公路、沪渝高速公路、沈海高速公路、同三国道等干线过境。古建筑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唐代陀罗尼经幢、宋代兴圣教寺塔(俗称方塔)、始建于1899年的佘山天文台、广富林遗址。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明代照壁、秀道者塔,还有初建于清同治二年(1863年)的佘山天主教堂等。2016年,松江区被列为第二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